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網絡新聞協調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打擊網絡謠言有利于保護正當的言論自由。我們的網絡空間不能成為謠言空間。放任謠言傳播,無異自毀網絡。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謠言傳播。“謠言倒逼真相”這個說法實際是為傳播謠言找借口。
對于5000次、500次的量化標準,有些媒體的解讀是有偏差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顯然,根據這一規定,被轉發500次的對象是特定的誹謗信息,而不是其他信息。(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