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負責人表示,已印發《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標準”規定,學生體育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處理,即拿不到畢業證和學位證。(7月9日《京華時報》)
大學生的堪憂體質,為人詬病久矣。輿論每每提及,無不扼腕嘆息。有鑒于此,教育部對癥下藥,意圖大幅提升身體素質的評測權重。當然,這一思路公眾并不陌生。所謂“體育不達標,拿不到畢業證”的強硬措辭,所奉行的仍是以分數為杠桿,倒逼學生加強鍛煉的庸常邏輯——固然初衷良善,卻也不免粗暴簡單。
只是,天知道大學里“不掛科”有多簡單。在很多高校,一干文化專業課程,尚且教學“水淋淋”、考試走過場,又怎能指望體育測試能獨善其身、嚴格較真呢?看似雷霆萬鈞的“體育不達標,拿不到畢業證”,很大可能會在執行層面被消解于無形。
即便如此,觀察者還是忍不住質疑這一規定本身的機械與漏洞。比如,有人就擔憂,“運動細胞先天稀缺者,難道只能忍受悲慘結業的命運嗎”;也有人指出,大學旨在培養人才而非“完人”,學有所長便好又何必強求“德智體美”兼有?誠然,教育者有義務為下一代的體質負責,但這絕不意味著,可以將壓力統統拋到學生一方。
很多時候,教育主管部門總是指令太多、投入太少。一方面為大學設定了種種培養目標,另一方面卻鮮有“支撐目標實現”的耐心、技巧和資源。事實上,提高大學生體質,絕非增加體育課、拉升考試難度那么簡單。更為關鍵的問題在于,如何賦予學生們足夠的運動時間和空間?如何在校園內建構“崇尚健體”的文化空氣?
如今的困境是,教育者往往將體育理解為純粹工具性的,認為其服務于學生增強體質的需要。但實際上,運動本身,或許就是生活的目的之一。我們所要做的,便是減輕附著于“運動”之上的功利價值觀,繼而學會享受運動項目所帶來的樂趣。具體到操作中,讓學生更積極投身運動中,注定要有賴于門類眾多的校園社團,有賴于層次豐富的校園競賽——一言以蔽之,有賴于大學生們的自我動員和自我組織。
將體育理解為強身健體的工具本就無趣,將“鍛煉”矮化為應付考試的手段更是無理。說到底,推動大學生體健運動,最首要還是以更酷、更時尚、更有效率的方式,重建運動本身的魅力。(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