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省高院獲悉,該院環(huán)境保護審判庭成功調撤一宗標的額為1.5億元的一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裁定準許當事人對本訴和反訴的撤訴申請,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
2009 年,亨利公司與承包人龍元公司簽訂《五指山市山水綠世界項目合同書》,約定由龍元公司承建一面積約15萬平方米的項目。一期工程已完工移交并通過竣工驗收。2013年4月26日,亨利公司與龍元公司簽訂了“山水綠世界施工現(xiàn)場移交并退場協(xié)議”。雙方因建設工程合同款結算產生糾紛并訴至省高院,龍元公司要求亨利公司賠償工程款、利息、違約金等。之后,亨利公司提起了反訴。
案件受理后,龍元公司要求查封亨利公司8千萬元的房產,并提供了擬擔保房產。為防止出現(xiàn)超范圍查封,法官們專程赴五指山房管局查詢涉案房產的銷售登記情況和銷售價格,又對擬擔保房產進行了現(xiàn)場調查,同時還專門走訪了數(shù)家房屋中介公司,詢問擬擔保房產價格,避免了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的進一步激化。
考慮到該案以調解的方式結案將最有利于解決糾紛、化解矛盾,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案件以雙方同時撤回訴訟的方式圓滿的劃上了句號。(記者金昌波 通訊員胡娜 李文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