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周亞軍 王劍鋒)8月18日下午,公安商州分局麻街派出所所長陳新軍在麻街312國道邊巡邏時撿到一個女包,內裝現金1000余元、銀行卡5張、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鑰匙等物。陳所長立即沿312國道尋找失主,并告知沿途各商店店主,如發現失主尋物,請讓到麻街派出所前來認領。同時在公路沿線張貼招領啟示,并且按照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信息在網上查詢,民警頂著烈日,不畏酷暑,連續工作5個小時,依然沒有找到失主。
晚上21時許,麻街派出所民警正準備在商洛某失物招領網上發信息時,一對小夫妻來到派出所稱女包是他們丟失的。原來是魚某平和妻子張某娥下午15時許,在麻街鎮自愿村312國道邊等車乘涼時,將包放在地上,公交車來時急忙上車,將包遺忘在路邊,到晚上八點多才發現包丟了,想著早已被人撿走了,抱著試試看的心態,返回原地尋找,隨即發現了麻街派出所張貼的招領啟示。
當失主一路跑到麻街派出所看到丟失的東西失而復得后,激動不已,直夸麻街派出所民警就是好。民警核對相關證件后,如數將丟失的錢物交到夫妻兩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