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7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涵蓋基金設立、募資、運行、退出全流程,分八部分提出25條具體措施。
中國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下稱負責人)7日表示,《指導意見》強調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基金要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薄弱環節,吸引帶動更多社會資本,采用市場化方式支持創新創業和相關產業發展,提升基金專業化市場化運作水平。
談及耐心資本,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明確,要發展壯大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具體包括:合理確定政府投資基金存續期,發揮基金作為長期資本、耐心資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作用;積極引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本出資,壯大耐心資本;在需要長期布局的領域,政府投資基金可采取接續投資方式,確保投資延續性;優化政府出資比例調整機制,提振市場投資信心。對創業投資類基金,可適當提高政府出資比例。
負責人還介紹,為解決基金管理人不敢投、不敢退、怕擔責等問題,《指導意見》明確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從頂層制度層面為基金及管理機構“松綁”,鼓勵政府投資基金更好發揮作用,提高投資效率。針對當前政府投資基金在退出過程中存在的“退出渠道有限、退出機制不健全”等難點、堵點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三方面舉措:規范基金退出管理;拓寬基金退出渠道;完善基金退出機制。
談及一些政府投資基金投向同質化等問題時,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明確基金要找準定位,合理統籌基金布局,防止同質化競爭和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效應。支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優化產業投資類基金功能,鼓勵發展創業投資類基金,著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加強統籌,整合優化基金布局;明確對基金設立的分級管理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