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12月2日電(繆超) 近年來,少數民族種類眾多的云南省各級法院巧打民族特色牌,廣泛建設民族調解室、地域文化調解室,就地化解民間糾紛,收到良好效果。
云南是中國少數民族種數最多、少數民族自治州縣最多的省份,有25個世居少數民族、29個民族自治縣。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滕鵬楚2日在昆明對媒體說,受限于地理條件和經濟環境,少數民族地區的民眾大多長期居住生活在一個地方,相鄰彼此較為熟悉,是一個鄉土熟人社會,民眾相互間產生的矛盾糾紛大多是傳統的民事糾紛。
非訴訟的化解糾紛方式恰恰可以解決司法裁判不能將矛盾糾紛所涉關系“一鍋燴”的局限,通過人民調解員、村(社)、行業等調解組織的居中調解、和解,能將這些矛盾糾紛中涉及的相關問題、關聯問題統籌解決掉,其處理結果更為民眾所接受。
云南幅員遼闊,山區、半山區面積占到94%,轄區山高、溝深、路遠,交通不便。滕鵬楚稱,盡管這些年來,云南法院大力推進了巡回審判,但比起就住在家門口的調解員或調解組織所具有的“就近”、“救急”、“糾正”的天然優勢,民眾更愿意、也更方便尋求他們的非訴糾紛多元化解。“因此,一站式多元解紛、訴訟服務體系建設適宜云南。”
近年來,云南各級法院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目前,該省法院共設立調解工作室568個,聘請特邀調解員17709名,法院專職調解員961名。統計顯示,2020年1至11月,訴前調解案件98593件,調解成功41866件,司法確認15870件。
在此過程中,云南廣泛建設民族調解室、地域文化調解室,引入熟悉民族習慣、風土人情的民族人士作為調解員,配置雙語法官192人,聘請雙語調解員585人,民族特色化解糾紛的經驗做法得到不斷推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