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胡璐)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3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力度。
2020年10月,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會后,經過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形成了草案二審稿。
為了加強對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的保護,草案二審稿規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將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劃入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相關建設項目應當避讓自然保護地以及其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并征求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的意見。
此外,草案二審稿對在自然保護地、遷徙通道和禁獵區、禁獵期內的所有野生動物都進行保護,并完善了禁獵工具和禁獵方法的規定,加大對濫用、使用禁獵工具和禁獵方法來獵捕野生動物行為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