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2日電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嚴格用作經營的農房安全管理。農房用作經營活動應當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產權人和使用人要嚴格落實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在開展經營活動前確保房屋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縣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加強農房用作經營活動的審批監管。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之間應加強信息推送和部門協同,對用作經營的農房開展聯合抽查檢查,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臨時封閉、人員撤離等管控措施。產權人和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恢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