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 謝雁冰 郭超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22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增加“統籌發展和安全”“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等內容。
民族工作事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草案二審稿明確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其中增加“統籌發展和安全”“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內容。
草案二審稿進一步豐富關于“維護國家象征和標志的尊嚴”的內容,其中增加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當增強國家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維護國旗、國歌、國徽等國家象征和標志的尊嚴。”
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舉措,草案二審稿就此增加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
草案二審稿還增加“加強憲法法律宣傳教育”“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和尊嚴”的內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