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25日電 (記者 余湛奕)近日,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發布了2025年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典型案例。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朱艷麗25日在全總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各級工會充分運用“一函兩書”機制,針對欠薪、違法超時加班、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安全生產、社保欠繳等突出問題,依托協作機制,加強工會與執法部門、司法機關等協同監督,通過“一函兩書”實現維權關口前移和處置效能提升,保障法律法規有效實施。
據了解,“一函兩書”是指工會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的三類文書的簡稱。“一函”是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書”是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根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辦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經協商溝通解決不成的,由基層工會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向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經《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示或溝通無效的,根據實際情況,由縣級以上地方總工會向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也可以由基層工會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向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改正的,由基層工會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提請縣級以上地方總工會向同級人民政府有關執法部門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
“2025年,全國總工會以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為抓手,持續深化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協同協作,取得積極進展。”朱艷麗表示,工會立足自身職責定位,主要發揮了“前哨探頭”“協商橋梁”和“協同樞紐”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做實線索發現和風險預警,推動企業與職工的集體協商和民主管理,貫通行政、司法等多方保護力量,共同筑牢勞動者權益的“防火墻”。下一步,全國總工會將繼續深化與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的協作聯動,不斷豐富和發展“一函兩書”的實踐內涵,更好履行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完)